用血退费报销范围:
1、献血者本人用血,在献血之日起三年内享用献血量的三倍用血;三年后享用等量用血;献血量累计超过800毫升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。
2、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(父母、子女及配偶),临床用血时,可免费享用献血量的等量用血。
3、年龄18岁以下和55岁以上者;
4、身体不符合献血条件的患者。
四川省从2012年9月1日起,无偿献血者及直系亲属用血后,可自主选择在献血地或用血地退费。
用血退费咨询电话:
资阳市献血办:26761803
雁江区:26241236
简阳:27228896
乐至:23336456
安岳:245044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