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志愿者服务队名称:资阳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。
第二条 志愿者服务队性质:是一个从事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组织,其行为表现为志愿性、无偿性、公益性和组织性。
第三条 志愿者服务队组成:凡是愿意从事无偿献血宣传服务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参加过无偿献血知识培训的公民,都可以成为无偿献血志愿者。
第四条 志愿者服务队宗旨:弘扬时代精神、促进社会文明建设、关爱生命、宣传招募无偿献血、服务他人、奉献社会、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。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,传播精神文明,奉献个人的时间和能力,在不为任何报酬的情况下,为宣传无偿献血理念、招募无偿献血者及为献血者提供无偿服务。
第二章 工作任务
第五条 志愿者服务队负责无偿献血宣传、招募、推广等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、管理、组织、协调、指导等工作。
第六条 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范围包括:
(一)宣传无偿献血,组织宣传活动;
(二)咨询无偿献血知识;
(三)拓展、招募无偿献血者;
(四)维持无偿献血、宣传、招募现场秩序,保证安静、有序;
(五)指导献血者填写《献血者知情同意及健康状况征询表》,引导献血者献血程序;
(六)献血现场协助采血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;
(七)维护采血现场卫生整洁,及时清除桌面及地面的生活垃圾;
(八)志愿者服务队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。
第三章 志愿者管理
第七条 无偿献血注册志愿者档案规宣传招募科进行管理。宣传招募科人员负责将献血志愿者姓名、移动电话等档案作详细登记保存。
第八条 无偿献血志愿者实行“志愿者-注册志愿者-红帽志愿者”三级管理。
第九条 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无偿献血知识培训招募知识培训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志愿者,本着自愿原则,可以成为无偿献血注册志愿者。
第十条 无偿献血志愿者配戴统一工作牌、着统一服装。
第十一条 “无偿献血志愿者”服务工时累计达100小时以上,或在无偿献血宣传服务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人员,由本站授予红色志愿者帽,红帽志愿者档案在本站存档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二条 此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资阳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。